1.实验室主任,负责本实验室的长远建设及规划,并以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原则,认真管理好实验室仪器设备,并在本实验室贯彻执行有关各项制度。
2.为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作用,并了解本实验室仪器使用情况,实验室主任根据情况,在本实验教学中心内有权进行调配使用仪器设备。
3.实验室应建立房间负责人,在实验室主任直接领导下,管理好本房间仪器设备及材料工具,并负责办理借出手续。
4.各专业购进仪器设备建帐建卡后一律由相关人员在卡片上签字办理手续。
5.中心内各实验室互相借仪器器材,须经本房间负责人同意,并办理手续。
6.外院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必须经过实验室主任批准,房间管理人员同意,并限期还回。还回仪器要及进行检查、验收,保证其完好。
7.各实验室改装、修缮,一律通过实验室主任审批,个人无权决定改装及修建。
8.为教学科研生产顺利地进行,实验室要特别注意安全,防止发生事故,可根据本室情况订出实验室操作规章制度。
9.除各实验室主任负责本室仪器设备管理外,各实验室应配备实验技术人员担任物资管理人员,协助实验室主任具体管好全实验室的物资及帐卡。
10.各房间负责人做好本房间的仪器设备管理及安全工作。
11.凡20万元以上大型贵重精密仪器,必须有专人负责维护、保管、建立操作规程及使用登记和全部的设备档案。
12.凡800元以上仪器设备,必须有卡片(实验室、校、系都设卡片)总帐登录在设备管理处。凡800元以下500元以上低值设备也需实验室建卡。不足500元的物资,一律登入所建立之低值设备总帐。